孩子悬挂足球门玩耍受伤索赔60万
今年4月30号,五一放假前夕,杭州的郭先生带着孩子去天杭实验学校体育场玩。学校的体育场是为了让广大市民有休闲的锻炼的场所,对外开放的,所以有不少人来学校体育场锻炼。
郭先生的孩子在足球门玩耍,双手悬吊在球门上,这时另一个小孩从后面跳起来也双手悬吊在球门上,结果球门翻倒了。郭先生的儿子被球门框砸中面部,造成骨折。
郭先生事后观察了事发地点,提出了质疑:第一面对一个全民开放的健身场地,并没有配备相应的安全员来进行治理,其次发觉足球门框是放在地面上的,并没有固定在地面上,这都是安全隐患,如果当时球框足够稳定,如果有安全员的及时提醒,这场悲剧就可以幸免发生。
2,学校承担相应的医疗费,家长的误工费,营养费,孩子被耽误的各项课时,包括少年宫误课费,体适能误课费等,还有后续的诊疗,全部加一起近60万。
3,因为孩子经过此事以后有应激创伤的情况,害怕去学校,经常对郭先生说,爸爸,我好怕,我不敢去学校。所以需要就近转学。
学校方面的回应是需要等责任认定结果出来。而且学校是有安排值班人员在校园内巡视的,并非无人治理。但治理人员无法随时出现在每个角落进行安全治理。
这个事情,我个人的看法是家长不太在乎自己的孩子,只是挖空心思想着多弄点钱回去。对自己作为家长的监护责任只字不提,或者根本就是认为自己没有责任。自己都不情愿担负起监护责任的家长,对孩子能有什么责任心和爱心?
要起赔偿来倒是很全面,除了医疗费,还要有课外班的学费,家长误工费,营养费,七七八八算了六十万,全部要求学校赔,合着自己和孩子就是个无辜的受害者,坐等天上掉个六十万的大饼。
我们的法律是保护弱者的,但是现在的社会现实是提出赔偿的并不全是弱者,而是很多赖者。谁哭谁有理,谁闹谁有理,谁受伤谁有理。
这件事一出,估量学校会把体育场关闭不再对社会开放了,多一事不如少一事。对社会开放体育场本就是一件锦上添花的事,并不属于学校的本职工作范畴,这下周边居民又少了一个休闲健身的好去处了。
最后,我希望不论是法院还是主管部门,在处理这件事上,要真正把责任划分清楚,不要和稀泥,悄悄秘秘的私下达成个赔偿协议给钱了事。本人没当过官没当过领导,以平民视角,认为家长和孩子应该承担主要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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